新乡市德聚惠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聚氨酯树脂、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10000吨切削液、乳化油、助磨剂、减水剂的助剂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新乡市德聚惠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聚氨酯树脂、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10000吨切削液、乳化油、助磨剂、减水剂的助剂项目,拟选厂址位于新乡市365APP下载纬三路与楼照路交叉口,项目占地38亩。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等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经审核同意。现开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
二、本项目运营期的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工程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加热反应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加热反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UV光解设备+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表3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锅炉软化废水、生活污水及少量的设备清洗水等,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外排,厂区总排口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厂区废水排入照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共产主义渠。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本工程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搅拌罐、空压机及各种泵类,其声源值在75~85dB(A)之间。经采取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项目的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定期清理,均可妥善处置。评价认为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新乡市德聚惠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聚氨酯树脂、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10000吨切削液、乳化油、助磨剂、减水剂的助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方式: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新乡市德聚惠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悦奎 电话: 13523852288
电子邮箱: 983402220@qq.com
2.评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0371-56713907
电子邮箱:516716054@qq.con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新乡市德聚惠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