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盐酸羟胺、3000吨苯氧乙酸、2000吨钢铁助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盐酸羟胺、3000吨苯氧乙酸、2000吨钢铁助剂项目
项目概况: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占用工业用地约35亩,选址位于河南新乡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本项目已经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豫新获嘉制造[2015]14728),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决定不再建设年产2000吨钢铁助剂项目,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盐酸羟胺:采用硝基甲烷盐酸水解法制取,硝基甲烷、盐酸和水在常压加热条件下进行水解反应,再经浓缩、提纯、结晶、干燥,即可得到盐酸羟胺产品。苯氧乙酸:氯乙酸与碳酸钠反应生成氯乙酸钠,苯酚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苯酚钠,然后苯酚钠和氯乙酸钠反应生成苯氧乙酸钠,苯氧乙酸钠再进行酸化制得苯氧乙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
(1)锅炉废气:所用燃料天然气为清洁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的排放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无需治理,可直接达标排放。
(2)盐酸羟胺生产废气:主要有负压浓缩不凝气、蒸馏不凝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等。浓缩、蒸馏不凝气、干燥废气所含主要污染物均易溶于水,采用三级水吸收进行处理,包装废气中含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盐酸羟胺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共同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粉尘、HCl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苯氧乙酸生产废气:主要有氯苯蒸馏不凝气、产品及副产品包装废气、真空泵废气等。氯苯蒸馏不凝气、真空泵废气所含污染物主要为氯苯、苯酚,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苯氧乙酸工艺废气共同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氯苯、苯酚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盐酸羟胺工艺废水、苯氧乙酸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及车间清洁废水、办公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及锅炉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工程拟针对污染严重的工艺废水,先在车间分别进行预处理,然后与其他废水混合调节,再采用“水解酸化+二级UASB +A/O”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总排口与软水制备系统及锅炉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混合,然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冷却塔、风机、离心机、泵等,项目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隔音、墙体吸声等措施,治理后源强为60~8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要求,不造成扰民现象。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乙醇蒸馏残渣、残液预处理残渣、氯苯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乙醇蒸馏残渣、氯苯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工程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利用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乙醇、氯苯、苯酚、硝基甲烷等,
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评价,环境风险经过分析预测,评价认为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工程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事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污染物总量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所选厂址可行。
针对本工程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当地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可能对环境和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项目选址等方面征求公众意见。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厂址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刚 电话:15836151876 邮箱:l.zgjh@163.com
环评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371-67957157 邮箱:565953823@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主办单位:365APP下载人民政府 电话:4958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417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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