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政〔2016〕26号
照镜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按照获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镇长李明杰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办。
四、活动安排与责任分工
(一)安全发展集中宣讲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论安全发展”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市政府安排在《新乡日报》、《平原晚报》专刊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等内容,并写出心得体会。
2.“谈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动员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通过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聘请安全生产宣讲团,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典型事故案例和《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7日上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一条街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讲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各相关办公室要提前做好宣传版面,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咨询当日要有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宣传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化工企业在6月中旬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抓好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为目的,突出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效性。要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将演练活动总结(含演练次数、人数、投入资金以及宣教次数等情况,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照片)于6月底上报县安监局应急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力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召开动员会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采集整理,及时发掘先进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照镜镇人民政府
附件:
照镜镇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明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红波(纪委书记)
娄欢俐(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艳丽(副镇长)
赵子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贾 娟 (挂职副镇长)
曹海燕(副乡级领导干部)
成 员:李卫耀(工业办主任)
崔红梅(农业办主任)
冯文忠(城镇办主任)
主办单位:365APP下载人民政府 电话:4958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417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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